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湖北省启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粮〔2020〕130号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:你公司《关于在湖北省启动202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》(中储粮〔2020〕132号)收悉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《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》(国粮发〔2018〕99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自6月9日起在湖北省内符合条
2020-06-09
投稿提示
1.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、经典招商方案、政策解读、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。欢迎全国招商机构、专家学者等投稿。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。
2.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~2000 字之间,以纯文本形式提交。
3.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,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。
4.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、修改与编辑,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5.已采用稿件发布时,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,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。
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投稿须知》
一、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
1.1“产业园区网”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,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尊重公民合法权益,尊重社会公序良俗。
1.2您制作、发布、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社会主义制度,国家利益、公民合法权益,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:
1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的;
3)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5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;
6)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7)煽动地域歧视、地域仇恨的;
8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迷信的;
9)编造、散布谣言、虚假信息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;
10)散布、传播暴力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;未获他人允许,偷拍、偷录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;
11)包含恐怖、暴力血腥、高危险性、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;
12)危害网络安全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;
13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14)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、威胁,实施人肉搜索的;
15)涉及他人隐私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;
16)散布污言秽语,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;
17)侵犯他人隐私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;
18)散布商业广告,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、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;
19)提交、发布虚假信息,或冒充、利用他人名义的;
20)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政策及公序良俗、干扰“产业园区网”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。
二、违约责任
2.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、拒绝发布、立即停止传输信息、删除文章等措施。“产业园区网”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。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、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,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。
2.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,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,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。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,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2.3“产业园区网”尊重并保护法人、自然人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您保证,在使用“产业园区网”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、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。否则,“产业园区网”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。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,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;如因侵权行为导致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损失的(包括经济、商誉等损失),还应足额赔偿“产业园区网”及其关联“产业园区网”、控制“产业园区网”遭受的全部损失。